教师简介
教师守则:
每位教师都应明确我们"弘扬中华文化、服务社区"的办学宗旨,切实贯彻到教学行动中去,热爱中文教学、敬业爱生。
每位教师都要明确教学任务,以"最大限度地提高学员掌握所学知识的程度"为己任。
任课教师开课前必须通过考核和试讲,合格后方可任教。
任课教师课前必须熟悉教学大纲、充分掌握教材、认真备课、安排合理有效地安排好授课进度、严谨治学,所有教学内容务必做到心中有数,出言有据。
教师在授课中应尽量照顾大多数学员的实际接受能力,尽可能地使更多的学员学懂学会。
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、下课,并且认真对待每一堂课,不得无故迟到、缺课及拖延下课时间,以保证教学质量。
所有任课教师有责任配合完成学校安排的一切与教学相关的活动,比如:接受校委会成员的随堂检查、向校委会提交教案、参加LOTE中心的培训、为校报校刊撰稿、完成年度报告等。
任课教师除做好教学工作外,必须安排课后辅导工作、加强跟学员以及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。任课教师为每位学员建立一个通讯录,负责向学生家长汇报当次的教学内容,以期获得家长在课余时间的配合和监督。
任课老师在每学年度结束时,向校委会提交该年度教案及述职报告。